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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《皈依证》申领办法
来源:   添加时间:2017-5-26   点击:16383
 

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《皈依证》申领办法

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起实施

 

   为了规范本观皈依证办理工作,更好的服务信教群众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、《亳州市道教协会章程》和《天静宫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    本办法所称的皈依是指符合法定年龄、自愿信仰道教、发愿服务道教、持守道教基本五戒的道教居士。

第二条     皈依弟子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。

(二)诚心皈依“道、经、师”三宝。

(三)虔诚道教信仰,热心道教服务。

(四)熟悉道教基本教义与礼仪。

(五)遵守道教“三皈五戒”,品行良好。

(六)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有一定文化程度。

(七)积极参与本观安排的相关庙务、教务活动。

第三条 个人申请办理皈依证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:

(一)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两面)

(二)《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<皈依证>办理登记表》两份。

(三)个人一寸彩色照片3张(证件及登记表使用)。

第四条 皈依证的办理:

(一)由本人向天静宫提出皈依道教的书面申请;

(二)由本观对皈依弟子结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进行审核和考察,符合条件的,予以皈依,并按以下流程办理:

1、个人向天静宫提出皈依申请;

2、天静宫对申请人就其皈依动机、目的及其具备条件情况等进行考察,认为合格的,按照规定填写《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<皈依证>办理登记表》两份和递交相关资料。

3、本观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,分别在表格“宫观意见”栏上签署意见、加盖道观公章。

4、对动机不纯、信仰不真、品行不端、不遵纪守法者一律不得办理皈依。

5、天静宫严格按照道教传统择吉日举行道教皈依拜师仪式,统一颁发《皈依证》。

第五条 天静宫颁发的皈依证有效期为五年,年龄在50岁以上者长期有效。有效期满后核验,加盖检验章,过期皈依证自行作废,续办皈依证必须重新经过审核、考察。

第六条 天静宫对申请人的考察时间为登记之日起3个月。

第七条 皈依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,可由个人向本观提出补办申请。并依照本办法第三条、第四条规定重新对所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填写《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<皈依证>补办登记表》后予以重新颁发《皈依证》。

第八条 道教皈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本观声明取消其皈依资格,证件废止,并报市道协注销备案。

(一)持证期间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。

(二)利用道教皈依身份进行非法宗教活动,敛财骗人,败坏道教声誉的。

(三)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。

(四)严重违反道教教规的。

第九条 皈依人员如放弃道教信仰,皈依证自行作废。

第十条 天静宫将适当收取皈依证相关成本费。
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涡阳天静宫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安徽省涡阳天静宫民主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,自201731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涡阳天静宫民主管理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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